关于开展学校家属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及住户: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整体环境卫生状况,努力为校内住户营造良好环境,排除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学校将自2019年4月1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含北门街家属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希望各住户全力配合。
一、整治重点
(一)学校将对校园及家属区绿化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及栽种植物,由于目前家属区存在部分住户擅自侵占公共绿化用地用于种植蔬菜等作物,改变了公共绿化区域的用途且破坏了美观,因此,请相关住户于 月 日前自行铲除相关农作物,届时对仍未处置的区域将由相关部门予以强制清除。
(二)各楼层楼道保持卫生及通道畅通,严禁私人物品占用走道、单元出入口,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水管;
(三)非法小广告;
(四)卫生死角,严禁住户在校内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垃圾等物品;
(五)车辆停放,机动(非机动)车辆均需停放至指定停车位或保管站,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
二、校内住户和进入校内的市民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校内环境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一)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蒂、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生活垃圾请丢弃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地点;
(二)严禁随地大小便,若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
(三)严禁饲养无证宠物,若发生宠物伤人或扰民事件由宠物主人负全责;
(四)严禁乱竖立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
(五)严禁乱堆装修等建筑垃圾和材料,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联络建筑垃圾清运机构及时清除,若建筑材料乱堆放,且无视有关部门管理的,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处置;
(六)严禁搭建各类违章建筑,侵占公共用地,若有此行为的应在限期内自行超出,直至恢复原状;
(七)严禁在公共场地、花木上拉绳晾晒衣物,一经发现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处置;
(八)严禁攀登、毁损、涂污校内树木或墙壁,一经发现将赔偿修复的各类费用;
(九)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泼水等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报公安部门按相关法规处罚;
(十)严禁在楼梯间、通道、电梯厅等处堆放垃圾杂物,一经发现将按无主物品予以处置;
请各住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若存在不符合上述规范行为的,请在3月31日以前自行完成整改,届时总务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将开展全面督查与整治活动,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住户将予以严肃处理,对无主物品将予以没收、处置。感谢广大住户给予的支持!
总务处 保卫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