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处室、系部及中心: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要求,要求全校师生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现将涉及内容公布如下,请各部门及系及时向全校师生传达并鼓励举报:
一、涉黑涉恶势力扰乱学校管理和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
四、经常性的虐待、性骚扰、软硬暴力侵害学生身心健康
五、经常性校园欺凌
六、各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有组织的暴力催贷及电信诈骗
七、各类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八、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如有师生有上述线索提供的,请及时向综治办联系,举报电话:65812701。
综治办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