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现就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展一次《条例》知识竞答
省信访局5月以“云南信访”微信公众号为载体,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贯彻落实《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线上知识竞赛。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答题活动,原则上领导干部全员参与,其他教职工和学生自愿参与。通过知识竞答,进一步巩固《条例》学习成效,推动形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行动自觉。
(二)开展一次《条例》贯彻落实“回头看”
以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各单位、部门要开展一次贯彻落实《条例》“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业务,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回头看”内容包括:推进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落实好源头治理责任;推进受理法治化,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有效疏导;推进办理法治化,对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处理到位;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问责到位;维护秩序法治化,结合全国第三届“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可结合日常普法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可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信访法治化氛围。
(二)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及时汇总知识竞答活动参与情况,于2024年5月23日17:30前将活动参与情况统计表加盖部门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报送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肖懿
联系电话:13529044086
电子邮箱:yczlaw@126.com
附件1:2024年“《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参与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活动参加方式.pdf